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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普遍 五类保健品成重灾区
2013-10-11 10:30:38随着近年来人们对养生保健的愈加重视,服用保健食品成为医药消费大趋势。但殊不知,一些保健品不仅无益于养生,反而对身体健康带来*损害。记者了解到,如今国家监管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国内保健食品市场混乱,保健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现象普遍,成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近期监管重点。
保健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普遍
佳节临近,在“送礼送健康”理念影响下,保健品市场再度火爆。家在山西长治的王大妈往日在这个时候*热衷去医院或者药店买一些保健品,比如百合粉、茯苓山药茶等,不仅用来辅助治疗自己的糖尿病,还经常买很多送朋友“反正吃了对身体有好处。”但今年王大妈一反常态,再也不去光顾保健品。
原来王大妈看了*近的新闻报道: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久前向社会通报了山西防爆电机(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医院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案。据悉,该医院销售的标示“陕西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监制出品”的桃红粉片、百合粉片、泽安茯苓山药茶等保健食品,宣称所有产品均为纯中药保健食品,但经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在四种产品中非法添加了格列本脲、二甲双胍和硝苯地平等化学药物成分,王大妈平时常买的百合粉片和茯苓山药茶就在其中。
“可不敢再买了,据说身体会吃出来毛病。”王大妈现在说起来还心有余悸。
保健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能调节人体的功能,适于特定人群食用,长期食用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但一些不法分子为了使其保健食品达到某种“效果”,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
记者了解到,该现象近年来非常普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连续几年在全国组织开展了打击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行为专项整治,数据显示,2012年国家监督抽验共抽取695批次,其中就检出违法添加145批次。此外,全国多个省市近期均查出违法添加案件。今年8月14日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21起保健食品典型案件,有18起涉及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案件。去年以来,因制售非法添加药物的成人保健食品,杭州已有242人被判拘役或有期徒刑。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食药监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三司负责人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从近几年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情况来看,减肥类、辅助降血糖类、改善睡眠类、缓解体力疲劳类、辅助降血压这五类保健食品是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重灾区。其中,减肥类产品中容易添加西布曲明和酚酞;缓解体力疲劳中容易添加西地那非、伐地那非、他达拉非;辅助降血糖类中容易添加的格列苯脲、盐酸二甲双胍、盐酸苯乙双胍;改善睡眠容易添加地西泮;辅助降血压中容易添加利血平、硝苯地平。其中,老年人是保健食品市场*大的消费群体,也是*易被不良商家“忽悠”的群体。
这些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保健食品危害很大。该负责人表示,如减肥类产品中易添加的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它有可能引起肝功能异常。而壮阳药中易添加的西地那非,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可能出现严重心血管病变。辅助降血糖类中容易添加的格列本脲,长期大量服用会造成病人的低血糖和肾病,甚至导致死亡。
尤其对于一些患病人群,除了药物本身的副作用,服用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保健食品后还会干扰正常治疗,容易加剧和延误病情。并且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其违法添加药物的剂量无法控制,更谈不上产品质量,可能危及生命的严重副作用更容易出现。
三大原因致非法添加案件多发
据中投顾问发布的《2010-2015年中国医药行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显示,保健品行业是一个全球性的朝阳产业,预计到2015年,我国保健品的销售额将达到4500亿元左右。中国保健协会则预计,按照营养与保健食品“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末中国营养与保健食品产值将达到1万亿元。食药监总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共有2006家,2012年产值约2800亿元,我国保健食品产业方兴未艾。
庞大的市场发展固然带来泥沙俱下,但食药监总局稽查局负责人对《经济参考报》记者分析,保健食品中发生多起非法添加药物成分案件,主要有三大原因:
一是保健食品生产委托加工混乱。众多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采取委托生产加工的模式,往往被标识为“监制企业”、“合作企业”或根本不予标识;保健食品证书持有人通常以监制方、委托方、出品人、合作单位等方式出现,而非实际生产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委托双方各自所应负的责任等难以有效界定落实。
二是制假售假行为趋于隐蔽。凡非法添加的保健食品,绝大多数是假冒产品。其非法添加行为趋向*化、隐蔽化、分散化。多数违法分子将其生产窝点转向偏僻农村或城乡结合部,规模小,流动性强,分布隐蔽、分散,且分工细致,链条化生产,多地作业。组织者大都遥控指挥,购买原料、粉碎、填充胶囊、贴标签、运输、邮寄等各个环节互相分离,相互独立,具有很强的保密性和反侦查性。
三是处罚力度不足。由于监管法规尚有欠缺,相关配套的监督管理法规体系尚未建立,已经查实的非法添加的违法行为,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较轻,违法成本较低,无法起到威慑的作用。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滞后。目前国务院制定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至今尚未出台,为做到严格监管,国家局对保健食品监管法律依据的答复是与《食品安全法》不相抵触的可以继续适用。但《保健食品管理办法》是1996年发布的,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与迅速发展的保健食品产业不相适应。2007年颁布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是对保健食品监管法律的重要补充,但对保健食品违法行为的界定仍不够具体和明确。
消费者要“四看“两查”
针对保健品市场,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开始行动。据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刚组建成立,*个主动出击的亮剑行动就是以打击保健食品“四非”、拒绝假劣、净化市场、保障安全为主要目标的专项行动,重点之一就是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食药监总局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下一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持之以恒,继续抓好打“四非”专项行动中的各项工作,继续加大打击力度,狠抓大案要案,做好专项行动总结,建立完善监管制度,解决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存在的突出问题。
“问题是,商家大都把保健品效果说得天花乱坠,对于消费者来说,如何才能辨认保健食品是否有添加化学药物呢?”经常购买保健品的北京白领张小姐发出了这样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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